孕期是每個女性人生中都會經歷的階段,因此進行一系列的檢查項目對於孕婦和胎兒的健康至關重要。那麼孕期要做哪些檢查項目,每個檢查項目需要做幾次呢?孕期檢查能報銷嗎?
一、孕期要做哪些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檢查
血常規、尿常規檢查是孕期檢查中最為基礎的檢查項目,它可以幫助醫生了解孕婦的身體狀況,以及是否存在一些潛在的疾病。通常孕婦需要在懷孕早期和晚期各做一次血常規、尿常規檢查。
2.B超檢查
B超檢查是孕期檢查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項目,它可以幫助醫生觀察胎兒的發育情況,檢查胎盤位置,排除胎兒畸形等問題。孕婦需要在懷孕12周左右和20周左右分別做一次B超檢查。
3.糖耐量試驗
糖耐量試驗是孕期檢查中用來檢測孕婦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一項檢查項目。如果孕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將會對胎兒造成嚴重的損害,因此孕婦需要在懷孕24-28周左右做一次糖耐量試驗。
4.母血胎兒DNA檢測
母血胎兒DNA檢測是一項非侵入性的檢查項目,它可以通過孕婦的血液檢測來了解胎兒是否存在某些基因缺陷或者染色體異常等問題。這個檢查項目通常需要在懷孕16周後進行一次。
5.孕期心電圖檢查
孕期心電圖檢查是用來檢測孕婦心臟功能是否正常的一項檢查項目。由於孕婦在懷孕期間會經歷身體的變化,因此她們的心臟也需要承受更大的負擔。孕婦需要在懷孕早期和晚期各做一次心電圖檢查。
二、孕期檢查能報銷嗎?
大部分檢查費門診的不報銷,門診孕檢費不予保銷,一般孕檢好多都是國家免費的,除極個別特殊需要自費,再或者自身疾病外需要檢查的有醫保可以使用醫保卡,如因特殊原因住院治療的,孕檢費等住院費都是不予報銷的,自費。
如果有生育保險可以報銷一部分,職工產前檢查的上月按規定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生育保險繳納滿12個月,可以報銷項目部分檢查,具體的要到醫院看具體需要什麼檢查。
總之,孕期要做的檢查項目是非常的,這些檢查項目可以幫助醫生及時瞭解孕婦和胎兒的身體狀況,預防併發症的發生,保障母嬰的健康。所以,孕婦在懷孕期間一定要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療問題。